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力度
反价格垄断规定
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第二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实施反价格垄断执法,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
国家发改委12月29日公布《反价格垄断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八种价格垄断协议,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反垄断的措施:政府干预市场结构的措施:(1)降低卖方集中度或制止集中度上升;(2)降低进入障碍或制止其上升;(3)降低产品差别化程度。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加强反垄断监管是国际惯例,为什么要加强反垄断?
1、好的市场环境应该是竞争和合作并存,好的竞争结果是共赢。
2、目前,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在这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共产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原则相似,都不允许垄断行业的存在。因此,社会主义国家会出台反垄断法,以遏制不正当竞争。
3、国家的目标是确保公平竞争,防止数据和平台的权力滥用,如淘宝的准入权控制和社交平台的虚拟社会权力,都在国家的监管范围内。在科技巨头与政府的互动中,反垄断的公正性显得尤为重要。
4、更有甚者,一些部门往往打着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强“政府监管”以及提高“国家竞争力”等名目,维护行业和部门利益,使人难以识别和区分。由此可见,现阶段我国反垄断的主要任务是反行政垄断。
5、中国电信和联通的垄断行为,是利用自身的市场资源占有优势,排斥、限制其他竞争者,给其他经济参与者带来了行业阻碍,不利于电信、网络行业的发展,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违背了市场经济平等性、竞争性和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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